苏州市妇女联合会是在中共苏州市委和江苏省妇联领导下的全市各界妇女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组织、引导、服务广大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重要力量。苏州市妇联机关主要职责是:(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团结、教育全市广大妇女以及各类妇女组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团结、动员、组织广大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三)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教育和引导广大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宣传培树各类优秀妇女典型,积极推动和开展对妇女的科学文化及生产劳动技能教育培训,提高妇女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四)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关注并加强研究涉及妇女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向党和政府反映社情民意,提出对策建议;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起草和实施,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推荐、输送妇女人才,促进妇女参政议政。(五)加强妇联组织自身建设,指导建立健全各级妇联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妇联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给予工作指导;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妇联干部的整体素质。(六)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事业办实事、办好事,促进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七)加强与各界妇女的联系,加强同港、澳、台及海外华侨华人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积极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和妇女组织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和友谊,加强合作。(八)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妇联交办的有关事项。